填补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年起施行
11 月 11 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11 月 8 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领域单行法,能源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构建。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长期以来,我国能源领域缺少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亟需填补这一立法空白。制定能源法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法治根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二十五条提到,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第三十一条提到,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