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最高可领 650 元
10 月 31 日消息,北京市商务局 10 月 30 日印发《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补贴对象为交售且注销本人名下在北京市登记上牌满 6 个月及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本市购买《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新车且依法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旧车注销、新车登记时间均须在本实施细则生效实施之后。对 2024 年 11 月 4 日-12 月 31 日期间提交补贴申请的符合条件个人消费者,每辆新购车辆补贴 500 元,每人享受 1 次补贴。其中,对交售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补贴 100 元;对所交售旧车经过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额外补贴 50 元。
因此,如果各项条件均符合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补贴 650 元。
需要提醒的是,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价格由回收企业或代为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此次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全部在线上进行,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登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并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